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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首个农村房屋使用权流转办法出台

2019-08-29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日,海南省西部中心城市儋州市对外宣布,该市在海南率先出台了关于农村房屋使用权登记、流转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农村房屋使用权流转最长不超过20年,以盘活农村闲置住房。 这份名为《儋州市农村房屋使用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显示,儋州市将通过该办法明确农房使用权登记、流转的权能及流转行为,旨在使农民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文化教育等产业的有效载体,实现农村要素市场的再配置与再优化,支持城市资本有序下乡,发展农村农业新业态,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据介绍,儋州市的办法将合理设定农村房屋使用权的登记途径。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部分进行农村房屋使用权登记,既符合国家对不动产权利的统一登记和管理,也便于地方政府开展登记管理工作。 儋州市常务副市长林刚说,将基于农房租赁法律关系而衍生出的农村房屋使用权流转制度,合理设置了三种农村房屋使用权登记方式,分别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条文化、标准化、便捷化,通过将租赁合同条文化,创新设置“再流转同意权制度”,有效解决“再流转同意权”问题。 据林刚介绍,儋州市的农村房屋使用权流转工作鼓励购买房屋保险,降低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的风险,还将通过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房屋使用权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流向农业、农村。(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任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