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朱渠村设施拱棚建设项目
2021-04-08来源:
经济事项基本情况: | |||||
项目编码 | 2021-LT/05-0008 | 经济事项名称 | 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朱渠村设施拱棚建设项目 | ||
经济事项内容 | 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连栋拱棚3座,单座拱棚建筑面积为3200㎡(约4.8亩),总建筑面积合计9600㎡(14.4亩)(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区域编码 | 利通区 | 资金来源 | - | ||
资金落实情况 | - | 预计交易时间 | - | ||
坐落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朱渠村 | - | - | ||
挂牌及公告: | |||||
是否挂牌 | 挂牌 | 挂牌日期 | 2021-04-08 | ||
挂牌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交易中心网站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5工作日 | 截止日期 | 2021-05-08 |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工作日周期 | 5 |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 |||||
方式 | 招投标 | 其他说明 | - | ||
交易条件: | |||||
出让标的名称 | 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朱渠村设施拱棚建设项目 | 公告价格(元) | 0 | ||
款项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 -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元) | 15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0 | ||
交纳方式 | 转账 | 处置方法 | 全额退回 | ||
处置方法说明 | 交易中心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期限内将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退回:1.受让方已支付合同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农交所应在受让方提供其支付全部价款或分期付款的首付款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交易保证金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本规则第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农交所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交易保证金3.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未开始前退出竞价交易,且未出现本规则第十八条所列情形,农交所在意向受让方明确表示放弃受让且经出让方书面同意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交易保证金4.产权交易中止或终结时,未涉及产权交易中止或终结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可以向农交所申请退回交易保证金,经农交所审核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交易保证金. | ||||
其他 | 投标截止时间前 | - | - | ||
项目责任人: | |||||
项目责任人编码 | wz0009 | 项目责任人 | 王亚楠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8日至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携带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佰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万达广场星河瑞城11幢19层)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 ||||
受委托经纪商情况: | |||||
经纪会员编码 | - | 经纪会员 | - | ||
经办人 | - | 电话 | - | ||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
交易中心联系人 | 马凯 | 联系电话 | 15109538566 | ||
传真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