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板桥乡罗湖庄园园林绿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3-03-08来源: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板桥乡罗湖庄园园林绿化提升项目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利通区板桥乡罗湖庄园园林绿化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招标编号:NXLH-GCZB-2023-008
2.2建设地点:利通区板桥乡罗湖庄园
2.3建设规模:绿化提升面积18201㎡。其中:种植丛生金叶榆1086㎡、紫叶矮樱1022㎡、侧柏绿篱1002㎡、丰花月季489.6㎡、芍药534.4㎡、西府海棠105株、连翘313株、山楂58株、香花槐195株、龙爪槐147株、白蜡116株、山桃77株、高杆胶东卫矛66株、高杆金叶榆165株。铺设面包砖707.6㎡,安装四角亭2座,休闲座椅22把,天然石小品5个。
2.4工期和养护期:工期90日历天,养护期:自施工预验收合格后2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从事本项目的专业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证书(外省投标单位根据本省情况提供相应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项目的建造师(出具承诺函,不含养护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8日12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15日18时00分,在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层904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吴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人民政府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
邮 编:751100
联 系 人:马成祥
电 话:18408679145
招标代理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层
邮 编:751100
联 系 人:马伟宁
电 话:0953-2998222
2023年03月08日